各二级院:
按照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《关于开展哈尔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、质量督导员业务培训班(第一期)的通知》要求,凡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考评员、督导员必须持证工作,且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人员均进入市人社技能等级认定人才库。按照市人社对考评员、督导员的遴选要求,符合参加培训人员的条件如下。
1.已经取得汽车维修工、电工、物流服务师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、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等5个工种的考评员、督导员证书,到期换证的人员。
2.从事或拟从事汽车维修工、电工、物流服务师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、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、全媒体运营师、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7个工种的考评员应具有本职业 (工种) 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;或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熟悉本职业 (工种) 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,并具有 3 年以上的实践工作经历,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、技能水平的校内教师。
3.从事或拟从事汽车维修工、电工、物流服务师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、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、全媒体运营师、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7个工种的高级考评员应具有本职业 (工种)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(最高职业技能等级为技师的除外);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熟悉本职业 (工种) 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,具有 5 年以上实践工作经历,持本职业考评员证卡且从事考评工作 2 年以上,有较高的专业技术、技能水平,在本职业 (工种) 中有较高权威的校内教师。
4.从事或拟从事汽车维修工、电工、物流服务师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、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、全媒体运营师、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7个工种的督导员具有本职业(工种)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称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热爱技能人才评价工作;掌握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、法规和规章,熟悉技能人才评价理论和技术方法;坚持原则、廉洁奉公、办事公道、作风正派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;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;身体健康,能胜任质量督导工作的校内教师。
5.参加培训名额限定140人。
6.拟参加培训人员需填写培训报名表(见附件1《通知》),以各个二级院为单位进行汇总,于2023年11月26日12点前发送至陆璐全媒体邮箱。
7.培训时间和内容详情见附件1和附件2,请各位参加培训的教师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,取得优秀的培训成果。
附件1:关于开展哈尔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、质量督导员业务培训班(第一期)的通知(2).pdf
附件2:爱学友学习平台使用手册.docx
社会服务学院
2023年11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