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消息!图书超期、丢失赔偿出新制度

发布者:图书馆发布时间:2019-06-27浏览次数:106

好消息!图书超期、丢失赔偿出新制度

  

  

  为减轻全院师生超期罚款、丢书赔款负担,严肃收费管理制度,经图书馆上报,学校批准,图书馆将于2019年8月29日起执行新的图书超期罚款及赔偿制度,具体内容如下:
1.免除全院师生读者图书超期罚款,教工读者超期罚款已免除,学生读者将于8月29日新学期开学起执行,执行之日以后外借图书不再产生超期罚款,6月15日之前已超期图书系统仍会自动累加罚款,请已超期或将要超期的读者尽快到馆还书,办理新的借阅手续,以免造成损失。
注:虽不产生罚款,但学生读者外借期限仍为30天,如有超期未还图书,读者将不能再外借其它图书,读者应自觉按期归还图书。
2.丢失图书赔款执行以下新制度:以出版日期计算,三年之内新书按照图书原价赔偿,超过三年不足十年图书按照图书原价二倍赔偿,超过十年老图书按照图书原价五倍赔偿。同时也接受读者自行购买的原版图书。
每天1角钱的超期罚款将全面取消,读者可以放心借阅,以上制度执行后,请读者们自觉按期还书,爱护图书馆图书,图书馆将继续做好馆藏建设,为读者提供更加丰富的资源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图书馆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6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