违规使用借书证处理办法
发布者:图书馆发布时间:2018-12-05浏览次数:632
本办法依据学院相关校规校纪的原则和有关条款制订。 一、使用他人借书证 借用双方各停止借书权2个月。 二、使用失效借书证(已挂失或已注销的借书证) 1、使用本人失效借书证: 停止借书权2个月;扣留失效证件;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单位。 2、使用他人失效借书证: 停止借书权3个月;扣留失效证件;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单位。 三、盗用、冒用他人借书证以及使用来历不明的借书证 对盗用、冒用他人借书证以及使用来历不明的借书证者,一律送交学院保卫部门处理;同时停止借书权6个月。 四、使用伪造借书证 对使用伪造借书证者,一律送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;同时停止借书权6个月。 五、如系累次违规,将加重处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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