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教职成〔2022〕2号文件,高起专最高修业年限不超过5年。我院赵增坤等38名同学已超过最长学习期限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为其清退学籍。
特此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11日——11月17日
联系电话:0451—84603146
按照《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教职成〔2022〕2号文件,高起专最高修业年限不超过5年。我院赵增坤等38名同学已超过最长学习期限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为其清退学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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