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落实《国家语委关于印发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〉的通知》(国语函〔2023〕1号)精神,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,为切实解决广大考生测试需求,2023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即将开始,为确保测试工作顺利进行,对测试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成立测试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赵永生
副组长:范剑冰
组 员:王佳音、祝权洲、罗嘉嘉、张欢
二、考试时间及地点
1.考试时间:
日 期
第一场
12月16日
13:00
2.考试地点:图书馆一楼电子阅览室
三、工作安排
(一)社会服务学院
1.负责召开考务工作会。
2.负责考场的考务工作,安排监考人员。
3.负责准备考务用品,做好考试各项服务工作。
(二)图书馆
1.负责安装调试考场设备(12月16日前安装调试完成并进行压力测试)。
2.负责考试系统管理及处理考场设备突发情况。
(三)保卫处
1.负责在学院大门口设置一组(1人),负责检查考生出示准考证。
2.负责考场安全保卫工作。在考生入场前,维护考场秩序;在考试结束后,负责清场。
四、考务会
时 间:2023年12月16日(周六) 8:00
地 点:考务办(图书馆一楼110室)
参加人员:考试监考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
内 容:强调考试要求、严肃考风考纪。
五、注意事项
工作人员考试期间应提前到岗,做好考前各项工作准备,全体工作人员穿工装。
具体工作联系人:王佳音
联系电话:86617558 18686807878
社会服务学院
2023年12月12日